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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恩宁路—民间关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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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我们坚信这是一个可以活下去的旧城</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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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梁姨的案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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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4 Apr 2012 10:35:3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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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他们的故事]]></category>
		<category><![CDATA[小组讨论]]></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会影响与法律问题]]></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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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钩机拉倒隔壁墙柱，自家房屋震出裂缝 [“那一刻，像地震一样”。回忆起拆除吉祥坊10号的场景，住在12号的梁姨还记忆犹新，她的房屋内墙随即出现了多处裂缝。为此，梁姨通常留守家中，阻止钩机经过。最后一次矛盾触发，施工人员居然把她的丈夫关押在吉祥坊的一间空屋；而她也被工人拉扯，多处受伤，至今未痊愈。 在拆迁办、旧城改造项目办、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之间奔波，甚至致电苏泽群副市长，求援依然未果，梁姨最后想到了法律。本周五（4月27日）案件将在荔湾区法院开庭, 梁姨在此次诉讼中希望拿回去年6月争执时受伤的汤药费。梁姨说，再不赔偿，我就没钱治病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银白色悄悄爬上了这位曾经是街坊口中的美女的头上。]（整理/Doris） 媒体相关报道：http://news.163.com/11/0805/10/7AMF9DUT00014AEE.html  事情经过：  （一） （图片来源：信息时报） 吉祥坊10号的墙体与梁姨房子相隔不足1米，从天台甚至可以跨到梁姨的房子。2011年4月份，吉祥坊10号开始进行人工拆卸，一开始没有围闭，砸断了梁姨的空调管，损坏了墙体外凸出的水泥板，但梁姨觉得自己能修好，也没太大意见。 4月11日，工人们开始拆10号的天台，碎石横溅，砸到梁姨二楼的玻璃窗上。梁姨和她丈夫就要求施工人员停止施工，马上围闭。几经推搪，拆迁办的人把梁姨的窗子封了起来，却不是在10号墙体外围闭。 4月14日下午，钩机开到了10号前面，拆卸的砖头已经堆得逼近梁姨旁边房子的外墙，梁姨在家里面就能感觉到钩机引起的明显震动，钩机把10号柱子拉扯倒下的那一刻就像地震一样。 如此施工让自己的房子岌岌可危，原本完好的墙壁出现裂缝，梁姨马上冲出家门，打算阻止钩机继续开动。董工看到梁姨后带同其他几个工作人员转身就走。梁姨赶紧叫住他们：“董工你先别走，你要留在现场！”，并上前拉住董工。董工旁边一工作人员见状，指责道“你凭什么拉住人家？你有什么权要求人家（留在现场）啊？”说完就马上离开了。 无奈之下，梁姨只好返回拆卸现场。梁姨的丈夫陈先生当时向开钩机的司机要求停止施工，钩机停下来并后退。面对陈先生的质问，钩机司机却拿不出驾驶证。后来董工又走回来，并急忙向大地新街方向走去。梁姨再次试图拦下董工，要求他处理现场，后来梁姨夫妇与街坊在大地旧街把他拦下。董工对陈先生的指责没有任何回应，并想继续往前走，但面对梁姨的坚决要求，于是返回施工现场，但看了一下便说自己不是负责人，他没法处理，梁姨要求有决定权的负责人来到现场处理，他也没有把“负责人”请过来。 梁姨干脆拉住董工不让他走，董工因为拉扯报警。警察来到现场后，董工转口称自己为负责人。 各方扰攘一番后，决定到维稳办协商。当时在维稳办有徐旭、何务仁、董工及其手下、A6段王小姐还有承包商老板。董工说工程已承包给承包商，自己无法处理，建议梁姨第二天与A6的承包商谈。 梁姨则觉得，恩宁路拆迁项目是项目办负责的，项目办应该对居民负责；而拆迁指挥工作都是由董工负责的，他为什么可以不负责任呢？最后双方决定第二天到A6办公室磋商，但董工说自己无需到场。 梁姨强烈要求董工必须对此事件负责，第二天必须到场，而且为确保他到场，要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承诺开会时到场。面对梁姨的强烈要求，扰攘许久后董工终于写了书面通知并签名，但不肯把原件交给梁姨，后来实在抵不住梁姨的强硬立场，只好让步，把原件交给梁姨。 第二天，4月15日，董工是到现场了，但仍然声称自己不能负责任，要上级才能处理，而街坊们在A6办公室从早上9点等到中午1点，都等不到“能负责”的“上级”。现场还有一个不清楚是维稳办还是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施工负责人小夏坐了一下，还没开会就走了。12点多的时候，一男一女来到，却从没说明自己姓甚名谁，来自哪个单位。两人开始说话，居民就马上录音录像。男的见状居然动手把摄像的居民扯到门口，街坊群起反抗。 争执之下只能再次求助于警察。警察到场后，那个男的已经离开。警察询问动手男人的名字，项目办工作人员回答显得非常迟疑，更交不出任何身份证明。平息后会议继续，那女的在听完梁姨描述的经过之后表示要先经考察，19日才能给答复。但梁姨一直到20日都没有收到回复。 记者于20日来到梁姨家，街坊用梁姨的家庭电话拨通董工得电话，追问答复。当时接电话的是项目办姓何的工作人员，一听到街坊的声音就挂掉了。记者用自己的手提电话再次拨通了电话，也被拒绝了。后来工作人员回电记者，并答应街坊22日给答复。而到了22日，承诺再次落空。 4月25日，街坊们上午来到项目办找郑汉加协商。郑一如既往地忙碌，居民找他通常时通常他都在忙，这次也不例外，只能给居民几分钟。梁姨对郑反映，项目办一直没有派出“负责任”的人处理问题。董工听了，赶紧说自己是负责人，以后有问题可以找他，并保证自己以后一定会接居民电话。此后居民致电，董工的电话都是由手下接，而承诺过的回复一直未到。25日下午，董工带小夏到梁姨的房子拍了照，没说什么就走了。 事情就这样在默默无闻中拖到了5月13日，钩机再次开进梁姨房子后面的街区。房子自4月使用钩机后就出现了裂缝，裂缝一直慢慢变大。梁姨对施工负责人说，再次施工前一定要房屋鉴定，否则事后的损坏就无法追究了。施工人员答应停工，梁姨以为可以放心了，就离家出去干别的事情了。。然而，不足一小时后，钩机再次开动，任由梁姨的丈夫如何要求，都不停下来。一急之下，陈先生只好往钩机扔了一个花盆，迫使钩机停了下来。 5月16日，董工与承包商老板找到梁姨夫妇谈。夫妇俩向他们表明，并不是反对钩机从他们家后面经过，但前提是有关部门必须对他们的人身安全作出书面保证。这个问题没有得到回应，董工和承包商便离开了。 5月18日，项目办的谭科长、梁科长、董工、监理、街道何务仁、维稳办的徐旭、承包商老板等人来到梁姨家楼下，请梁姨谈谈。梁姨要求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承诺：确定她和家人的人身安全由哪个部门负责，主要负责人书面签名。这个要求没有得到回应，项目办却建议梁姨搬出去住。梁姨当场说理，自己并不富有，只有一份工资，女儿正在上大学，买房住又贵，生活成本高，食饭和居住问题顾此失彼，捉襟见肘；如果政府不能通过合法程序给她一间房子，发房产证，如何走得放心呢？ 最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 拆迁办的王小姐也来找过梁姨谈房屋鉴定的事情，虽然交了申请材料，但至今仍无下文。  （二） 一直到了6月10日冲突再次爆发。9日晚上10点，梁姨夫妇留意到钩机开进了街区。因此心神不宁的梁姨整晚没睡，第二天一早起来到钩机周围走了很久，没有发现施工通告。本以为就此可以安心的她回家不久，外面就传来了嘈杂的人声、脚步声，还有钩机的声音……陈先生当时在家里大厅坐着，听到动静后往窗外一看，有几十人，带着安全帽，往吉祥坊5号方向走去。 陈先生看到钩机往自己家方向开来，连忙冲出家门吆喝施工人员停止使用钩机。起码5、6个工人，捉住陈先生的双手，按住头部和肩膀，更有人在后面踢了他的臀部五六脚，一路拉扯推行，在吉祥坊11号门口被按倒在地，随后又一路押到吉祥坊17号。在17号里，几个人把他按倒，围着他，并威胁道：“不许报警！报警就打你！”当时这些看着陈先生的工人还说“我们只是打工的，受了钱，这也是上面吩咐的”。 据陈先生回忆，当时指挥施工人员使用暴力的人佩戴了证件牌，但没看清是什么证件，后来警察到场后那人就没戴牌了。15分钟后，陈先生趁工人不注意，推倒一个捉住他的工人，从17号后窗跳出，跑到大地新街找街坊吴先生求助，报警，随后返回看自己的妻子。梁姨看到自己丈夫被人按着后，大声喊道“你们不能这样子，要不我扔你的！”但没有出手。 梁姨冲出家门后也被施工工人按住，在吉祥坊11号门前被按倒。梁姨爬起来往前跑想求救，却再次被人拉住，混乱中，她还听到有人指挥道“不要让她跑了！” 梁姨身上多处受伤，两只手腕有瘀伤，手指有瘀伤、流血，肩膀有抓痕，右眼眼角有血丝，跌倒时导致腰痛，需要带腰带支撑，但幸好拍片后没有发现骨伤。工人放开梁姨后，她站起来看到了项目办的谭科长和王科长，他们但面对街坊的指责一句话也没说，全程站在旁边的角落。报 警许久，警察都还没到，于是再有街坊报警。警察到场后，一开始警察什么也不处理，被街坊批评不作为。A9办公室的人拉起了一条蓝色的警察封锁带把施工点围起来。其中一个警察在众多街坊质问的情况下问A9工作人员封锁带是从哪里来的，工作人员无法回答并马上要收回封锁带，街坊手快扯了一段留作证据。施工现场也没有进行围闭。混乱局面平息后，警察把使用暴力的临工和一个项目办的工作人员带走。 梁姨当时惊魂未定，天气又热，只能坐在街上，靠街坊送来的热茶解渴，过了很长时间才回过神来。街坊下午到多宝街办事处录口供。后来梁姨因身体不适，实在撑不住了，便离开了办事处，到医院就诊。  （三）   (梁姨手背的瘀痕） 为了房屋鉴定和医药赔偿的事，梁姨多次到项目办找郑汉佳，梁姨说，他曾经承诺过医药费赔偿，但最后还是没有落实。之后她就找了街办事处，但还是没有解决。后来她干脆致电广州副市长苏泽群：“佢喺苏电话里面say sorry，但系又发还到区长处理，区长又下发到多宝街办事处，街道办又唔理我”。从上到下的行政级别都走完了，事情还是没有一点起色，梁姨才想到了要找法律援助。 律师换过两个了，本周五终于开庭了。这次梁姨的主要诉求是追讨医药费赔偿。 梁姨腰骨、肩、韧带等多处受伤，现在要持续服用中西药，贴药膏，前后共花了7000多元医药费。梁姨说，医生告诉她，最好连续治病，不要断开一段时间，复发了再治。但梁姨家庭收入比较低，周转不灵，只能什么时候有钱就什么时候看病。这段时间内，就是这样治好了一点就没钱了，等到复发了又治。前一段时间连喘气都感到痛。 本周五案件开庭，梁姨说，再不赔偿，我就没钱治病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银白色悄悄爬上了这位曾经是街坊口中的美女的头上。 分享或收藏本文：]]></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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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恩宁路多栋骑楼建筑列入拆迁名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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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3 Apr 2012 13:59:4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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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3月16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新核发了《关于调整拆迁范围及拆迁实施单位的公告》（穗房延拆字〔2011〕33-1号 ），针对先前的穗房延拆字〔2011〕3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实施单位做了调整。 恩宁路居民: 恩宁路多栋骑楼建筑，为何列入拆迁名单？（上图） 如有：位于永庆大街街口的99号，钟巷街口的159号，位于十一甫新街口的241号、243号、245号；249号、251号、253号、255号、257号。 位于拆迁范围的骑楼：恩宁路23-1号、23-2号、23-3号、23-3号（南幢）、23-4号、23-5号、23-6号、41号、99号、135号、159号、179号、201号、203号、205号、207号、209号、213号、237号、239号、241号、243号、245号、249号、251号、253号、255号、257号、259号、261号、263号、265号（保留前骑楼）（详细点击） 其中永庆大街片区原先规划列为建筑保留修缮区(包括銮舆堂)，也都列入拆迁名单？永庆二巷1号、3号、5号、7号、9号、11号、13号、15号、17号、2号、2-1号、4号、4-1号、6号、8号、10号、12号、14号、14-1号、16号、16-1号，永庆一巷1号、3号、3-1号、5号、5-1号、7号、7-1号、9号、9-1号、2号、4号、4-1号、6号、6-1号、8号、10号、12号、14号 &#160; 现确认保留的单栋历史建筑名单(沿河涌以南)（上图红色圆点）：永庆二巷7-1号，永庆大街26号，元和街25号，钟巷35号，吉祥坊1号，吉祥坊36,38号, 吉祥坊52号，十一甫新街5，5-1号，大地旧街15，17，19号（注: 该名单不包含之前规划建议保留的A,B类所有建筑名单，详见下附） 据媒体最新报道：4月3日羊城晚报（节选）: 广州市规划局昨日澄清，恩宁涌以北-多宝路以南地块已经明确纳入保护街区范围，恩宁涌以南地块虽整体现状未能达到划定保护街区的要求，但也将对局部保留较完整的“片”、“点”、“线”予以保护。八和会馆、銮舆堂、李小龙故居等具有较大历史价值的建筑将予以保护。《名城保护规划》拟将“多宝路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名称调整为“多宝路—恩宁路历史文化保护街区”。 《导则更改》进一步对具有较大历史价值的建筑如八和会馆、銮舆堂、李小龙故居以及西侧成片的传统建筑群进行保护，按一类保护建筑、二类保护建筑、三类保留建筑三种类型，保留了恩宁路旧城改造更新地块内占改造前总建筑基底面积57.7%的建筑。 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2-04/01/content_1359821.htm 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2-04/01/content_1359817.htm 位于拆迁范围的恩宁路251号、253号、255号（上图）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 附节选：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0）&#60;关于恩宁路危破房改造项目地块文物认定问题的函&#62;历史建筑保护方案: ●宝庆市旧民居（含宝庆新中约） 包括宝庆市1~19号（单号门牌）、宝庆新中约17~39号（单号门牌），多为民国时期的两层建筑，中西合璧风格，青砖石脚墙，趟拢门。 这两片旧民居与宝庆大押、多宝路旧民居相连成片，体现较完整的历史风貌。外立面已于2002年底进行整饰，现存较好。 ●永庆大街旧民居 包括永庆大街、永庆一巷、永庆二巷的石板路和街巷两侧的文物和较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其中A类建筑包括永庆一巷6、6-1、11号，永庆大街24、26、28号；B类建筑包括永庆一巷3、4、4-1、5号，永庆二巷2、2-1、4、4-1、7、9、11、13号，永庆大街17、19、20号。 ●多宝坊旧民居 包括多宝坊石板路、泰华楼和附近较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其中A类建筑包括宝庆新南约6、6-1、7、7-1、7-2、7-3号，多宝坊新街1、3、5、7号，多宝坊14-1、14-2、14-3、14-4、14-5号，钟巷35号；B类建筑包括宝庆新南约13、15号，多宝坊21、21-1号。 ●吉祥坊旧民居 包括吉祥坊石板路、十二甫西街石板路和沿线较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其中A类建筑包括吉祥坊1、36、38、52号，十二甫西街87、89号；B类建筑包括吉祥坊9、11-1、11、13、15、17、27、29、47、47-1、49、51号，汇源桥脚2号。建议保留石板路与历史建筑，形成历史建筑风貌片区。 ●大地旧街旧民居 包括大地旧街、大地新街、十一甫新街的石板路和沿线较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其中A类建筑包括大地旧街15、17、19、21、55、57、59号，十一甫新街5、5-1号；B类建筑包括大地旧街11、13号。 &#160; 分享或收藏本文：]]></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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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申请撤销拆迁公告，居民收到的行政复议决议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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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4 Feb 2012 09:09:0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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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份粘贴在恩宁路宝庆大街的拆迁公告（图） 今年2月9日恩宁路居民们收到了市府的关于此次恩宁路‘拆迁公告’延期程序合法性的行政复议决议书。在去年11月份，居民们曾就此分别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简称“广州市国土局”)和广州市人民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当时被广州市国土局驳回了申请，广州市人民政府这边接收了受理。等候3个月后，居民收到了政府回复的行政复议决议书，他们提出的撤销拆迁公告的请求仍旧未被采纳。并且，复函文件中“拆迁人”一项出现笔误，随后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复函进行了更正（文末图5）。但是，那份有着多处明显错误的穗房延拆字 [2011]33 号文件（拆迁公告），其主管部门广州市国土局将仍不会对其进行修改或撤销。前因后果罗列如下： 穗房延拆字 [2011] 33 号（点击可见详细内容） http://www.laho.gov.cn/ywpd/fwgl/zwxx/fwcqgg/201109/t20110920_265614.htm 居民申请行政复议： 1.核发穗房延拆字 [2011]33 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恩宁路旧城改造更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更改》已获广州市规委会全票通过，其中包括恩宁路骑楼街、名伶故居等在内的大量历史建筑得以保留，但延拆公告仍将其列入拆迁范围。其次，荔湾区更新办早在2011年5月已和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依法解除合作合同，但新的延拆公告仍将其列入当中。 3. 要求市政府终止延拆许可，撤销延拆公告  不予采纳的理由;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至今尚未收到规划部门更改恩宁路地块原规划的相关文件，其所核发的延拆字[2011]第3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公告的行为程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  据2011-2012年媒体报道的恩宁路改造规划修改经过： 2011.6.25新恩宁路改造规划通过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1-06/25/content_1396465.htm 2011.6.30恩宁路122名居民联合署名的《恩宁路居民给社会各界的公开信》 http://nf.nfdaily.cn/epaper/nfds/content/20110630/ArticelA205003FM.htm 2011.7.6恩宁路顾问小组建议：征求公众意见制订修建性规划 http://news.dichan.sina.com.cn/gz/2011/07/06/341984.html 恩宁路旧城改造规划更改后公示 http://nf.nfdaily.cn/nfrb/content/2011-11/24/content_33721265.htm 2011.11.9拆迁延期公告引疑问恩宁路骑楼街仍要拆？市国土房管局接受街坊信访，表示会书面回复 http://www.ycwb.com/ePaper/xkb/html/2011-11/09/content_1251339.htm 2012.2.9延拆公告未改拆迁范围 http://gd.nfdaily.cn/content/2012-02/09/content_37549695.htm （第七条　因城市规划调整改变拆迁范围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拆迁人。拆迁人应当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手续。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变更后的拆迁范围予以公告。）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4版 （引《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行政复议意见书》：经查，今为止我局尚未收到规划等部门更改上述拆迁地块原规划的相关文件，申请人要求撤销的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上图 （据《房屋拆迁许可证存根》：广州市荔湾区连片危房改造项目办公室在申请拆迁延期的时候，穗房延拆字[2011]33 号文件所依的项目批文，用地批文，规划批文仍然是2007年核发的文件。）上图，可见广州市荔湾区连片危房改造项目办公室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候，其办证所依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没有进行延期手续。 相关参考：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网） http://www.upo.gov.cn/pages/wsbs/ywzn/ydyw/2008/2580.shtml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使用（规划网） http://www.upo.gov.cn/ywzn/ywzn_ydyw_10.shtml 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国土网） http://www.laho.gov.cn/zwgk_1/zcfg/200704/t20070420_154930.htm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 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额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网上历史文件公示检索：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恩宁路改造项目拆迁公告： 穗房拆字〔2007〕22号 http://www.laho.gov.cn/ywpd/fwgl/zwxx/fwcqgg/200710/t20071008_158842.htm 穗房延拆字〔2009〕31号 http://www.laho.gov.cn/ywpd/fwgl/zwxx/fwcqgg/200909/t20090911_159833.htm 穗房延拆字〔2010〕29号 http://www.laho.gov.cn/ywpd/fwgl/zwxx/fwcqgg/201009/t20100921_159927.htm 穗房延拆字 {2011} 33 <a href="http://enninglu.info/2012/02/14.html"> read more <span class="meta-nav">&#187;</span></a>]]></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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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对《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议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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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8 Jan 2012 08:32:48 +0000</pubDate>
		<dc:creator>ALI</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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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规划大家谈]]></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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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广州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批前公示 http://www.upo.gov.cn/pages/zt/ghl/lswhmcbhgh/Chengqu.htm 对《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议书 感谢广州市规划局以及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制定《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下文简称《规划》），并予以公示。我们在认真研究、对比《条例》、《规划》以及相关资料后，对《规划》提出如下建议： 一、《规划》批前公示内容中已经明确划定保护区，但在《规划》正式生效之前，这些保护区内的空间格局、历史建筑等受到破坏的话，并无相关应急措施制止其破坏行为。这反而可能会导致《规划》批前保护区的抢先破坏。建议增设条款对批前保护区进行保护，并尽快颁布实施，制止批前的破坏行为。方法可以参考香港政府《暂定古迹保护条例》。 二、本次公示内容十分有限，尤其对于相关学者、研究机构、高校学生的认知能力而言并不足够让其深入了解研究《规划》，如此必会影响所收集的意见的质量，更不利于进一步改进《规划》，亦不利于得出一个合理、认同度高的《规划》。建议公示《规划》除涉及国家机密外的全部内容，形式可通过网络等无篇幅限制的形式。 三、《规划》中部分概念不符合《条例》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规范》（下文简称《编制规范》），或者含糊不清，容易混淆。如“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一条中，“历史文化保护区”此概念并没有在《条例》或《编制规范》中出现，历史城区外的 “历史文化保护区”亦应称作“历史文化街区”，而不应在规定的保护体系外另作新概念，否则此新作概念所指的本应受保护的区域可能得不到相关条例的保护。另，如“骑楼街保护”中，众多概念如“核心保护段”、“重点恢复段”、“风貌协调段”、“建设开发段”、“典型骑楼街”、“次典型骑楼街”等，均无清晰解析。建议认真对照《条例》和《编制规范》的概念，重新检查更正保护系统中的名称。 四、根据《编制规范》对建设控制地带的描述，如：2．0．9“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区范围以外允许建设，但应严格控制其建(构)筑物的性质、体量、高度、色彩及形式的区域”，以及4．2．2“历史文化街区的外围应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界线”，可知建设控制地带是在历史文化街区以外的一片区域，但《规划》中的“建设控制地带”则为历史文化街区内的一部分，例如，多宝路历史文化街区中定义范围为“西至龙津西路”，但其建设控制地带亦西至龙津西路。所以《规划》对“建设控制范围”概念的认识有误，违反《编制规范》。建议综合第五点建议再作调整。 五、《条例》第三条指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规划》中历史文化街区的划定显得零散，历史文化街区之间如（街区编号）10、11之间，12、13之间，14、15之间，存在小块非历史文化街区，并不利于名城保护得完整性。综合第四点意见，建议将《规划》中划定为建设控制地带和核心保护范围的两部分，外加原划分的历史文化街区之间的小块非历史文化街区，统一为一片较为整体的历史文化街区，并保持原划定的核心保护范围，另在新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外再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其外再划定环境协调区。考虑到历史城区的整体性，建议把历史城区除历史文化街区外的所有部分划为建设控制地带，历史城区外再划定若干范围环境协调区，以保证历史城区格局和面貌合理有序过渡。建议示意图如下。（此图仅为示意图） 六、《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但《规划》中“建筑高度控制”中规定“核心保护范围，原则上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明显违背《条例》相关规定。建议严格依照《条例》修改《规划》中对核心保护范围新建、扩建活动的相关规定，限定“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七、《规划》中“建筑高度控制”呈现不同区不同高度的规定，此规定绝对而缺乏较和谐的过度。建议参照北京市对故宫四周新建建筑高度的控制办法，即，以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为中心，历史文化街区非核心保护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内、环境协调区内均根据离核心保护范围的距离，自近到远，规定新建建筑高度由低变高。 八、《规划》中“文物古迹保护”提到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在《文物保护法》内并无此分类，只有“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条）。建议核实后更正。 九、《规划》中“文物古迹保护”提到的“重要历史建筑”，《条例》中并无“重要历史建筑”这一概念，而只有“历史建筑”概念（第四十七条），且历史建筑在《条例》中受到严格保护（第二十七、三十三条），《规划》里“文物古迹保护”中所保护的内容应该是所有法定意义上的历史建筑，而非只是其中的“重要历史建筑”。 十、《条例》明确规定历史文化名城需要公布历史建筑（第八条），并建立历史建筑档案（第三十二条），此项工作应当由建设部门即规划局负责，并将历史建筑清单予以公布，但是目前公众尚无途径获得此清单。建议将历史建筑清单附在《规划》中，并在《条例》的相关条款基础上规定具体保护措施。 十一、“规划的四大创新”中“保护体系的创新”提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但是在公示的具体内容上并无反映。建议公示具体措施，以便咨询。 十二、《规划》中多次提出“八大城市特色”、“八大保护主题”等口号性的标题，有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不是旅游规划、景观设计，并不需要这些华丽的口号。建议删除或弱化，做更多具体保护措施上的规定。 十三、《条例》第三条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编制规范》l．0．3规定：“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l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后略）”，均强调维护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第一的原则，而《规划》“近期实施”中提及的项目多为新建、扩建工程，却缺乏保护、整治、修缮类工程，有所违背保护规划的原则和意义所在。且部分项目未经最终论证通过，在《规划》中更不应出现，另，“打造”、“品牌”等字眼更是和保护规划不符，应该杜绝。建议在《规划》中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多实施推行保护修缮类工程。 十四、《条例》第三条指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规划》中历史文化街区的划定中，11号片区多宝路文化街区以南、恩宁路以北的一块未被纳入建设控制地带或核心保护范围。虽然该地块在多年拆迁过程中各方价值已经有所损失，但仍存相当数量较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和肌理。建议综合考虑历史文化街区的完整性、恩宁路骑楼街的视线控制等因素，将多宝路文化街区以南、恩宁路以北的片区划入到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 十五、《规划》中数处文字表达有值得斟酌之处，并有其他建议和疑问，一并列举如下： “三元里鸦片战争主题区域”，三元里只是抗英，鸦片战争并未在三元里发生； “限制吸引大量人流、物流设施的进入”，物理是否包含车流概念？若未，建议加入“车流”； “轮廓保护”中建议增加北京路双门底城门遗址的保护； “中山大学北门广场——白云山”景观通廊是否存在？若无，可不需强行加上； 骑楼街的保护建议规划新建骑楼，尽可能将现存骑楼连接成连通的线状或环状； 建议增加对第五立面的保护改善规定。 &#160; 恩宁路学术关注组 2012年1月19日 分享或收藏本文：]]></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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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广州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批前公示（恩宁路片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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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8 Jan 2012 07:38:2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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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恩宁路改造事件簿]]></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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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广州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批前公示/多宝路历史文化街区 多宝路历史文化街区以多宝路为主干，范围南至荔湾涌（元和街），北至逢源中约、经逢源东街至宝庆新北约，西至龙津西路，东至宝华路，面积11.94 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6.74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5.2 公顷。 应按照文物保护规划的要求，严格保护泰华楼、多宝路201－221 号民居建筑等文保单位。按照城市紫线的保护要求，重点保护宝华正中约、十五甫正街、宝庆新中约、宝庆新南约、多宝坊等历史街区。应加强立面整治方面的管理和引导，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和完善保护工作。 详细信息：http://www.upo.gov.cn/pages/zt/ghl/lswhmcbhgh/Chengqu.htm 恩宁路片区： 更多详细信息：http://www.upo.gov.cn/pages/zt/ghl/lswhmcbhgh/Chengqu.htm 公众参与指引 本次公示的内容是对《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的简要解读，公示内容涵盖规划的主要结论，大量的专题研究成果因版面篇幅不能全部展示。本次批前公示结束后，我们将汇总公示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并将规划及公示意见采纳情况提交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按程序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批。规划批准后将向全社会公告。 本次历史文化名城规划草案法定公示期为30天，自2012年1月6日至2012年2月4日 。公示期内，您可以对草案提出任何意见和建议。 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发表意见和建议： ●在“规划在线”网站中&#8212;《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公示专题》“公众意见留言栏”留言 ●电子邮箱：gzgh2010@126.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吉祥路80号广州市规划局名城保护处 ●邮编：510030（信封上请注明：保护规划意见） 分享或收藏本文：]]></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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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后恩宁时代：旧城自主更新研讨会</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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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6 Jan 2012 13:35:44 +0000</pubDate>
		<dc:creator>A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小组告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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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后恩宁时代# 第3期：旧城自主更新研讨会 http://www.douban.com/event/15554335/ 主办方：恩宁路学术关注组、广州旧城关注组 时间：2012年1月8日下午2点到6点 地点: 广州 海珠区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D128室（近中大北门） 活动介绍 2011年6月24日，之前数易其稿、备受争议广州荔湾区恩宁路（片区）旧城更新规划新规划在规委会上全票通过。市规划局局长王东表示，恩宁路改造将采取“有机更新”的方式。此思路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本研讨会由恩宁路学术关注组与广州旧城关注组共同举办，邀请了来自城市规划、地理学、建筑学、文化研究、政治学等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旧城“自主更新”进程中可能遇到的现实问题，同时力求给出一些解决方案，从而为恩宁路改造的下一步提供参考性意见。 主持人 宋刚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助理教授，CNS竖粱社建筑设计事务所创始人） 嘉宾 何艳玲（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 程美宝（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 郭巍青（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 Mary Ann O’Donnell （博士，《世界建筑导报》，深圳大学建筑学院） 曲栋 （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ICS）执行主任） 何深静（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 杨宏烈（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李谦 （美国康奈尔大学建筑学院，建筑师） 冯国安（香港中文大学建筑学院助理教授） 杨迪晟 （INDESIGN传媒副出版人、华南营运总监） 分享或收藏本文：]]></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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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活动预告]后恩宁时代系列讲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旧城改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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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30 Dec 2011 14:06:35 +0000</pubDate>
		<dc:creator>A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小组告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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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聆听恩宁——废墟上的圆桌会议”之 『后恩宁时代系列讲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旧城改造》 主讲：汤国华教授 活动介绍：本次讲座，汤国华教授将会从历史文化名城中的旧城改造概况出发，继而深入恩宁路个案，具体解析如何评价恩宁路里的建筑，并分析需保留建筑如何改造、新建建筑如何协调适应恩宁路地域特征。其中会重点探讨新建筑如何能适应当地光热环境、解决旧城建筑高容积率背景下的通风采光需求。 【活动嘉宾】 汤国华：广州大学岭南建筑研究所所长、教授，广东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受聘于恩宁路改造项目顾问小组。 【活动时间】2012年1月3日（星期二）19:30—21:00 【活动场地】 学而优书店新港西店四楼多功能厅 地铁“中大站”B出口，公车“省荣军医院站”，中山大学西门向西300米 【发起人】学而优书店 【策划】广州旧城关注组、恩宁路学术关注组 分享或收藏本文：]]></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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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活动预告]聆听·恩宁展览开幕沙龙</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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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1 Dec 2011 08:59:1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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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活动预告]聆听·恩宁展览开幕沙龙&#62;&#62;  后恩宁时代#第1期:我们的恩宁路，恩宁路的我们——谈恩宁路事件中的公众参与 时间:2011年12月23日 周五 19:30PM-21:30PM 地点:新港西路93号学而优书店四楼多功能厅 以前，提起恩宁路，有一种论调——为怀旧而怀旧。但现在——别再软弱无力地感怀悲叹，也再别装腔作势地空谈理想，这个旧街区需要你的理性与智识，来，让我们进入“后恩宁时代”吧！ 由恩宁路学术关注组和广州旧城关注组主办的“后恩宁时代”研讨会和系列讲座即将开始。本次活动将会邀请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相关议题的关注者和行动者，带大家进入理论的视野，立足现实的情况，深入恩宁路改造事件，探讨广州旧城改造的困局与解决。12月23日，系列讲座第一场在新港西路学而优书店开锣。还有1月8号的研讨会，各路学者等着你！ 分享或收藏本文：]]></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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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展览』聆听恩宁——废墟上的圆桌会议</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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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1 Dec 2011 08:41:0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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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聆听恩宁——废墟上的圆桌会议 主办方：恩宁路学术关注组、广州旧城关注组 展览日期： 2011 年 12 月23日开展， 2012 年 1 月19 日闭展。 地点：广州新港西路93号学而优书店3楼 时间：2011-12-23～2012-01-19 展览介绍：恩宁路，广州最长骑楼街，恩宁路街区也是广州粤剧发源地之一。身在这西关腹地的恩宁路居民也传承着最正统的西关民俗文化，并已将其深深融汇进日常生活中。恩宁路学术关注组与广州旧城关注组一直致力于引起公众对旧城改造的关注，以期实现对城市发展的反思。此次参与深港双年展的外围展出，也是为了引起更广泛和更有质量的公众关注。关注的议题包括：城市历史文化保育，规划公众参与，城市发展模式，传统与现代等。 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能够通过此次展览，更清晰地向外界传达更准确的活动理念，既反思城市发展模式，推动规划公众参与，消弭噪音，建设讨论平台，促成改造事件相关方和关注者的有效沟通。 分享或收藏本文：]]></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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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保护恩宁路街区的历史建筑物</title>
		<link>http://enninglu.info/2011/11/2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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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4 Nov 2011 08:13:24 +0000</pubDate>
		<dc:creator>A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恩宁路改造事件簿]]></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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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经历绵延4年期的拆迁，现时恩宁路内街大部分建筑（元和街南段）基本已掏空，部分街区的建筑也已零散拆毁，社区的地景风貌跟小组一年前初入街区调研时也完全别样。今年7月份，新的规划通过进一步明确了要保留的历史建筑物数量，然而原先划定的保护文物建筑线索，占5%（建筑总数）因为监管疏忽已遭损毁。回顾从07年动迁始引发的保卫恩宁路骑楼街，金声电影院，吉祥坊的5号，9号，11号误拆，吉祥坊17号保护石门夹事件，吉祥坊1号居民‘一马当先’的抢救，再到扩路需部分拆除宝庆大押的投票讨论；在此过程中乐见是媒体，学者朋友在期间所作的呼吁和努力，官方文保部门给予的积极回应，让恩宁路改造项目同时迈作一次市民集体的旧城保育讨论。社区的历史文物建筑做为不可替代的社会资本，承载着一代人共同生活成长的印记；(岭南建筑学者)汤国华老师曾说，集聚恩宁路街区不同时期类型的历史建筑，有相当于一个近代岭南建筑历史博物馆，记载了整座城市的发展变迁。对待每一栋旧建筑物的存留态度，每一处细小角落改动的紧张，无不体现着人们对社区历史文化流露的多少的尊重和爱惜；显然有时大家便不能仅遵于现有文物法规（难免滞后）的约束。通过参与保护社区历史建筑物这一次次事件里，我们亦见到当中居民保育意识的成长，对自身社区认识理解的加深，他们无不在重塑着对本地的自我认同，对生活在此城市的归属。而日后要营建的新社区，所追求的‘居民参与’不从这里已开始。 小组按日期就媒体过往报道（不完全）做的汇整。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1; 骑楼街的故事 恩宁路是西关骑楼建筑的精髓。诞生于1931年，沥青路面，沿路多为砖木混合结构的居民住宅。恩宁路、龙津西路与第十甫、上下九步行街骑楼连接，成为全市最完整和最长的骑楼街，分布了十几处文物古迹。百年骑楼街还是要拆？ http://news.sina.com.cn/c/2007-06-07/020311971883s.shtml 本次旧城改造中，恩宁路骑楼街基本不拆；但由于规划路连通蓬莱路、丛桂路，开路时拆除部分骑楼是难以避免的。恩宁路骑楼街大部分要拆？ http://www.ycwb.com/xkb/2007-07/09/content_1542421.htm 拆迁图显示，将只保留八和会馆和西关培正小学 本报一直在关注恩宁路骑楼街是否会在连片改造项目中被清拆一事，并独家报道了小部分骑楼街可能会在开通新路时被拆毁的消息。但记者连日采访发现，在规划中，被拆除的骑楼街可能不是“小部分”，而是“大部分”。记者在恩宁路上某标段办公室看到了拆迁图，图上除了八和会馆和临街的几座骑楼，以及西关培正小学和临街的200多米骑楼街标着“保留”字样外，从金声电影院的宝华路口往西，到西关培正小学的整片骑楼街，几乎都被列入了拆迁范围。市长发话：恩宁路骑楼不拆了 http://www.ycwb.com/xkb/2007-07/12/content_1546302_2.htm  “恩宁路骑楼街大部分要拆”。该报道出街后，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热议，大家普遍认为，骑楼作为一种广州的特色建筑群，拆了太可惜。政府有关部门昨日的决定，可谓是顺应民意。恩宁路骑楼原则上全部保留！原来只打算保留恩宁路骑楼街上三座建筑（八和会馆、詹天佑故居、李小龙祖居）的计划已被全盘推翻。恩宁路骑楼街：不拆也难保西关原味？ http://news.gz.soufun.com/2009-12-29/2994267.htm 恩宁路骑楼街全部保留 金声电影院变身博物馆 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1_06/25/7246742_0.shtml 恩宁路旧城改造规划昨日在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发展策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包括恩宁路骑楼街和金声电影院旧址在内的大量历史建筑得以保留广州恩宁路部分历史建筑建议保留仍被拆 http://news.21cn.com/guangdong/guangzhou/2011/06/27/8479651.shtml 保留历史建筑占街区面积过半 http://epaper.xkb.com.cn/view.php?id=704026 金声影院 位于恩宁路265号的金声电影院始建于1932年，1934年2月14日开业，原名“金声戏院”，并取英文名GRANDTHEATER，意“大戏院”，以放电影为主，是由曾经侨居美国的商人朱荫桥、朱家藩等建成。金声电影院在建成之初有着很多过人之处：率先装配空气调节设备，设人专门负责场内外卫生，在解放前是个很高档的消费场所。金声电影院于1956年公私合营，“文革”时更名为“东方电影院”，上世纪70年代末是它的辉煌期将拆市民纷纷前往留念 金声或异地重建 http://news.dayoo.com/guangzhou/gb/content/2007-05/15/content_2827349.htm “保护对象”金声影院还是要拆 http://informationtimes.dayoo.com/html/2009-05/01/content_555144.htm 76年金声电影院拆通顶 http://epaper.xkb.com.cn/view.php?id=490011 广州80后废墟外墙投影电影缅怀旧城文化 http://news.163.com/10/0606/08/68FVUHC00001125G.html 吉祥坊17号的故事 7月9日傍晚，恩宁路街坊在吉祥坊被拆废墟上，发现了一件刻有“吉祥坊”字迹并保存完好的石门套，街坊欲搬移留念，拆迁队却强行阻拦并将石门套当场锤断。此举引来居民及网友的强烈关注。恩宁路街坊欲留石门套 拆迁队阻拦一锤砸碎 http://news.xkb.com.cn/guangzhou/2011/0711/147142.html 广州拆迁队野蛮毁民国建筑续：拆迁办称“误会一场”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7/12/7624406_0.shtml 任何人都不能搬走文物 http://roll.sohu.com/20110715/n313454112.shtml 　　●2009年的一个下午。街坊发现17号民国小洋楼，其趟拢门和脚门被拆迁队的人撬下，随即以1000元变卖掉（如图），收购者以三轮车托运而去，只留下空空的两米多高石门套。 ●2011年6月10日清晨。吉祥坊12号之一的梁姨夫妇为拦截从屋后经过的钩机与A9标段的拆迁队发生冲突。梁姨丈夫“肥佬”随后称被禁锢于17号空屋中10分钟。 ●7月9日傍晚。有街坊在恩宁路吉祥坊17号被拆废墟上，发现了一件石门套以及十多件长条麻石，欲搬走留作纪念，被拆迁人员强行阻拦；拆迁队用锤子，将石门套当场砸成几段；并且随即开动钩机，把那十多条麻石悉数捣毁。 ●7月14日。荔湾区文物管理所成立了文物保护志愿者团队，向全社会招收志愿者，同时表示希望联系“恩宁路关注小组”，合力对恩宁路文物进行保护。当天荔湾区长唐航浩表示，拆迁的文物，任何人都不能搬走，需由文物部门对有价值的物品进行鉴别并收藏。吉祥坊17号遭偷步拆除 7月底才确定产权代管方6月已被拆光 http://gz.ihk.cn/news/bd685.html 别了，吉祥坊17号 http://www.gztopwork.cn/focus/detail/100365.html 电视新闻报道: 广州电视台 http://121.32.150.85:81/index.php?r=video/index/1002 http://www.gztv.com/vod/v42233.shtml 荔湾将建仓库回收恩宁路石门套遗留材料 http://www.gztv.com/vod/v42376.shtml 昨天（１２日）我们报道过，因为一件石门套的去留问题，有市民与恩宁路拆迁队员发生纠纷的新闻。经过协商，荔湾区城市更新改造办工作人员，与拆迁队员、住户及相关方面，就问题达成共识。达成协商后，拆迁队员和“恩宁路改造关注组”志愿者都承认，是因为一时冲动导致此次肢体冲突。根据协商结果，荔湾区城市更新改造办表示，产权交换后，工地上的废料归施工队管。拆迁方负责看管废墟上的物件，居民如果想拿走工地上的材料，可直接找施工队协商，获得允许后才能搬走。居民张伯说，尽管石门套已经被锤烂，经鉴定后历史价值也不高，但也考虑搬走保留。（采访：锤烂也要拿走，这是吉祥坊的东西，保存一份恩宁路的回忆。）至于如何保留有历史价值的遗留物料，荔湾区城市更新改造办一名工程师表示，他们已经建立专门仓库，回收有价值的建筑材料。究竟这个仓库在哪里呢？我们咨询了荔湾区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负责人，他们说，不方便透露仓库位置。荔湾区城市更新办表示，稍后将通过文化部门向社会公布仓库地址。（马东明、吴嘉薇）保护吉祥坊1号 拆迁中止后的恩宁路，到处是一片片拆迁废墟，多个重要历史建筑就散落在拆迁废墟中，并且绝大部分已空置，盗窃或误拆事件至今发生过数回。昨天下午，被称为“建筑风格中西合璧之精品”的吉祥坊1号疑发生盗窃事件，其墙体被盗窃嫌疑人开砸了一个大洞，阁楼部分也被整体拆落。 聚焦恩宁路:区级文物吉祥坊1号被”贼仔”拆出大洞 <a href="http://enninglu.info/2011/11/24.html"> read more <span class="meta-nav">&#187;</span></a>]]></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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